##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简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设立的直属机构,负责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整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管资源,统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
撤销时间:
2018年3月
职能划归: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职责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综合监督管理
拟订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总体规划、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
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监督事故查处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性监测、评价和风险控制。### 组织机构国家食药监总局下设多个职能司局,具体负责不同领域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包括: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规划财务司
食品安全监管一司、二司、三司
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医疗器械监管司
食品药品稽查局
药品审评中心
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历史沿革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卫生部有关职责、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职责、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 影响和意义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成立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监管效能、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在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